1-45 类商标分类表 | 尼斯分类商品类目在线查询
【第二十一类】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;梳子和海绵;刷子(画笔除外);制刷材料;清洁用具;钢丝绒;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(建筑用玻璃除外);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、瓷器和陶器。
2111-隔热用具

食物保温容器210007,饮料隔热容器210035,隔热瓶210046,保温瓶210046,冷藏瓶210047,隔热容器210062,冰块模210099,冷却容器(冰桶)210196,冰桶210196,非电动制冰块和冰淇淋器210211,非电便携式冷藏箱210261,保温袋210323,茶壶保暖套210343,冷却食物和饮料用冷却包210369,可重复使用的冰块210370,保温午餐袋 210466,制备食物和饮料用发热包 210478


※暖水瓶C210039,暖水瓶壳C210040


注:

1.本类似群各种瓶与2101瓶类似;

2.本类似群与第九版及以前版本 2610 茶壶保暖套交叉检索;

3.暖水瓶与1104电热水瓶类似。




非规范商品项——商标局可接受


冰镇葡萄酒用小桶,非电便携式冷藏盒,鱼子酱非电冰镇器,家用罐装饮料保温容器,冰桶专用衬,非电冷酒器,制冰格,保温瓶(隔热瓶),保温罐,热水瓶,食物或饮料用保温袋,食物或饮料用保温容器,冰酒器,制冰和冷饮的金属容器,葡萄酒冷却器,保温水壶,便携式冷藏盒(非电)